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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15/4/10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江苏能源监管办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办政府网站(http:/www.longniaoshiji.com/)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能源监管办综合处,电话:025-83115265。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在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能源监管办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结合能源监管工作实际,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学校,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由专员负总责、分管专员直接抓、综合处归口管理、各职能处室具体执行的分层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体系。各处均明确一名信息员,综合处明确了信息报送和保密审查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流程,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办认真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提高我办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安全保密意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从而为政府信息公开及其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三)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我办完成“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公开与监管系统”改版运行工作,将业扩报装受理和受电工程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系统及时向社会披露;根据行政审批在线办事系统建设要求,继续推进电力业务许可网上办事系统和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做好新版电工进网作业理论考试应用平台升级工作,为电工培训教学提供标准化内容指导。调整完善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系统,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相关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升级改造办门户网站,优化了专栏设置。删除了供电监管栏目,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2014年通过江苏能源监管办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07条。 
(二)通过网上“办证之窗”、拨打“12398”热线等方式进行咨询。开通了电力业务许可网上咨询服务平台“办证之窗”,并将资质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办证大厅公示,多种渠道开展咨询服务,2014年咨询量达996条次,极大方便了企业。2014年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共收到咨询941件,都及时给予了回复。 
 (三)按时发布年度报告,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按照《条例》要求,我办编写了《江苏能源监管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办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新华日报》、《中国电力报》等媒体多次刊载报道我办能源监管工作等信息,为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全国能源监管系统中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江苏能源监管年度报告(2013)》,全面真实反映了江苏能源包括煤炭、油气、电力等行业的发展概况。二是结合国家能源局简政放权相关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梳理了与监管工作相关的13项行政事项,明确办理的内容、时间要求、办理电话和监督电话,并在派出机构中首家集中通过网站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做好电力供需分析和预警监测,定期编制《江苏电力供需监测报告》,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扩大了监管机构的社会影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全年没有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全年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等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完善,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划分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内容审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进一步发挥报刊、公告、简报的作用,并继续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