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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14/5/5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江苏能源监管办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办政府网站(http://njb.serc.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能源监管办综合处,电话:025-83115265。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在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能源监管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由专员负总责、分管专员直接抓、综合处归口管理、各职能处室具体执行的分层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体系。各处均明确一名信息员,综合处明确了信息报送和保密审查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流程,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办认真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提高我办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安全保密意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从而为政府信息公开及其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升级改造办门户网站,优化了专栏设置,增设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和可再生能源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平台,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2013年通过江苏能源监管办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45条。

  (二)通过网上“办证之窗”、拨打“12398”热线等方式进行咨询。开通了电力业务许可网上咨询服务平台“办证之窗”,并将资质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办证大厅公示,多种渠道开展咨询服务,2013年咨询量突破400条次,极大方便了企业。2013年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共收到咨询1379件,都及时给予了回复。

  (三)按时发布年度报告,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按照《条例》要求,我办编写了《江苏电监办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办门户网站和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发布。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新华日报》、《中国电力报》等媒体多次刊载报道我办机构变动和能源监管工作等信息,为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向《中国电力报》、《新华日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加强监管工作的宣传和影响力,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二是在办资质中心将行政许可等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通过门户网站或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公布,为电力企业和被许可人提供便捷服务,使我办电力资质许可管理工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 “暗箱”操作等情况的发生。三是编印监管工作宣传材料,向社会公开发布《江苏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12)》,编制《电力监管工作专报》、《江苏电力供需监测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拓展了对外宣传的范围,扩大了监管机构的社会影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全年没有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全年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办工作重点开设专题栏目,完善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