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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顺利完成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16-9-19
  9月13日,江苏率先在全国大规模开展双边均参与报价的以边际统一出清方式实施的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发电企业、电力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平台,集中申报电量、电价,根据《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集中出清、达成交易。本次集中竞价交易总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共有53家电力用户和16家发电企业参与报价,通过竞价出清,计有41家电力用户与12家发电企业达成交易意向,成交笔数71笔,其中100万千瓦级机组成交41亿千瓦时,60万千瓦级机组成交9亿千瓦时,220kV用户成交21.44亿千瓦时,110kV用户成交28.56亿千瓦时,成交统一出清价差为-0.0215元/千瓦时,减轻竞价用户电费负担1.075亿元。 
    江苏自2012年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经过四次扩大规模,2016年直接交易双边协商规模已达到53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10.46%,年减轻工业企业负担14亿元左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存在交易模式单一、行政干预较多、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要求、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促进交易方式更加市场化、培育市场主体意识等均具有重大且积极的意义。 
    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确保了本次交易圆满完成。一是制定规则。会同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印发了《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明确了交易组织、交易出清、交易执行、交易结算、交易监管等事项。二是开展宣贯。在本次交易开展前,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信委等对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进行了政策解读和答疑。把规则讲明、讲深、讲透,使交易双方掌握交易出清的前提条件。三是加强监管。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执行交易规则的情况、直接交易电量偏差情况以及结算情况等实施全面监管。同时,在此次交易报价过程中,所有交易中心涉密岗位人员均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交易涉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