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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17-12-22
    2017年12月21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双随机”抽查系统培训会,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法改[2015]564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以来江苏能源监管办在江苏能源监管工作中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双随机”是指在监管工作中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目的在于通过运用电子化手段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监管,为企业减负担,并做到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结合国家能源局要求,我办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抽查方式上采取随机抽签,由牵头处室具体操作,办纪检部门和综合处现场监督抽签过程。一年来,随着双随机工作的开展,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切实推进“双随机”开展,提高抽查信息化程度,解决人工操作的抽签方式中存在抽取过程难留痕、操作难度较大等问题,我办历时一年开发完成了“江苏能源监管办随机抽查信息系统”,并于12月份开始投入试运行。系统功能涵盖了监管检查工作的各个方面,抽查标准完全量化,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在最关键的随机抽选环节进行同步页面视频录像,彻底杜绝对抽选工作的人为影响、暗箱操作等。今后我办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持续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为江苏能源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