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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对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17-9-12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要求,督促电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效,确保江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9月7 -8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由宋宏坤副专员带队会同省能源局对无锡供电公司、宜兴市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陈庆和相关部门陪同检查。
    督查组对受检企业党的十九大和物联网博览会保电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无锡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保电场馆太湖国际博览中心、宜兴市供电公司官林供电所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组还通过梳理在建项目名录,采取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无锡供电公司红豆110kV变电站、新宜兴220KV变电站、宜兴市供电公司10kV东门线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于督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18项问题,督查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受检企业限期整改。 
    督查中,宋宏坤副专员充分肯定了受检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指出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要切实增强十九大保电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单位保电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输电通道、重要安全自动装置、网络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强化运维管理,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合理安排备用容量和设备检修计划,最大限度消除电网运行风险,积极做好重要用户供电保障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加强工程源头管控,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杜绝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五是建立健全保电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准确报告电力安全信息,确保正确、有效、快速地处理、应对电力突发事件。